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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届大梅沙论坛 | 张梅颖:拨乱反正,依宪治国,开创新的政治文明

作者:张梅颖 来源:大梅沙论坛 时间:2014-11-19

尊敬的各位专家、学者,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

众所周知,上个世纪70年代起步的中国改革开放意味着治国理政思路的创新,深圳经济特区的创建则意味着中国治理体系从局部开始探索新路。深圳经济特区的创建,没有创新就没有当年的春天的故事和今天的深圳特区。而在中国创新需要注入新观念、新动力,形成发展新机制的今天,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于依法治国作了全面阐述,历史性地提出了全新的执政理念——“依宪治国。我相信,群贤毕至的首届大梅沙中国创新论坛必将沿着四中全会指引的方向,为春天的故事续写新的篇章。

今日之中国来自久远的历史时空,一部中国史自从有朝代更迭记录以来,是一部人治史,这是中国传统文化一大特点,乃至人治思维深深植根于国人的文化基因之中。在古代社会这种治理方式曾使中华民族几度辉煌,却始终走不出治乱循环的历史周期。进入近现代社会以来这一特点成了文化短板,导致中华民族迟迟不能进入民主与法治轨道,在现代化过程中几度跌扑举步维艰,直到改革开放之初人治仍在法治之前,不得现代治理之要义。我以为改革开放的深厚动力一直潜伏在中国社会,它需要历史契机,需要一个推动力。历史契机是文革结束,第一推动力是拨乱反正。没有拨乱反正文革即便结束也有可能再来。因为当局者有过七八年再来一次的设想,有了拨乱反正才摆脱了历次政治运动带给中国社会之乱,把整个中国推上了正路、新路,释放出巨大的潜能,从此开始持续三十多年的经济高速发展,直到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

我们成绩显著,却也代价沉重。改革开放之初我们曾信誓旦旦凭借社会制度的优越性,中国既不会出现两极分化的情况也不会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如今三十多年过去了,我们的制度一如既往,而贫富差距、环境污染情况怎么样呢?事实俱在,无须多言。看来理论上更为先进的社会制度也不能先天避免某些重大的社会问题,正是由于我们迟迟没有走上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轨道,权大于法、情大于法的封建顽疾因袭在改革开放过程中,才给经济高速发展的中国新添了这么多乱。

在这个意义上,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释放出十分强烈的拨乱反正信号,它将直接影响着已经写进决议的依宪治国能否真正写进现实,写进人心,写进历史。

拨乱反正第一,克服宪法虚无主义倾向,树立宪法的绝对权威。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治国总章程,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由于历史原因中国宪法颁布以来,实施现状并不理想,社会成员对宪法普遍欠缺敬畏和尊重之心。一些领导干部公然违宪,公权滥用,知法犯法,尤其是决策失误等现象大量存在却不得依法追究。公民基本权益受到侵犯时宪法未能有效发挥救助功能,就连国家主席刘少奇也不例外。更有甚者,每逢矛盾激化、群体事件,一些官员就把原因归结到宪法文本,声言给刁民太多的权力。法治之威首先是约束公权力、约束政府、管束官员,正如习总书记强调的把权力关进笼子里。第二是保障公民的权力。第三是治理社会。因此依宪治国必须从执政党、政府和官员做起,培养宪法精神,确立法治精神。过往普遍存在于官员中法治即治民的观念务须尽快清除,同时要全面清除违宪违法的规章制度,检讨众目睽睽的违法治国、违法行政的弊端,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摈弃权大于法的封建理念,营造独立司法、公正司法的执法环境。马克思指出法官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独立的法官既不属于我也不属于政府。这句话说明独立之司法并非资本主义特有的司法理念,而是不同社会制度国家法制的基本准则,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和保障,这是政治和法治的基本常识,不应视作敏感问题。党的领导必须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应该说更多体现为政治组织领导而不干预个案,这点既有深刻教训也是基本原则。加强党对司法的领导最重要的一条是切实把司法改革作为依宪治国的先决区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保证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四中全会提出建立领导干部关于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将有效杜绝公权力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终结掌握公权之人无法无天、随心所欲的恶习。树立依法用权的现代文明意识,才能彰显中国特色法治的优越性。

第三割除阶级的革命思维和唯GDP的经济思维,用法治凝聚改革共识。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对于建设平安社区指示说,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我想要坚持法治思维必须扭转两种典型的非法治思维:一是革命斗争思维。有些官员遇到矛盾分歧不是以法治思维寻求解决,而是惯用专制体制下形成的阶级斗争思维来应对。导致频繁出现违宪、违法的强拆、圈地、截访、无故任意抓人等暴力的维稳行动,使人民内部矛盾敌对化,促发混乱、撕裂社会。另一种是近三十年来愈演愈烈的唯GDP经济思维,认为我国所有的矛盾问题尤其是贫富差距的问题做大蛋糕就能迎刃而解。事实证明蛋糕越做越大,GDP已经上升到世界第二位,贫富差距却越来越大。中国社会是多元社会,不同阶层、不同文化背景、不同宗教信仰的人都有争取自己权利的自由,但不能侵犯他人的权利。和谐共处需要公共规则,求解最大公约数的有效途径就是代表公平、正义的法律。

第四重塑律师职业尊严,纠正冤假错案并依法追责。律师职业曾令许多学子向往,因为律师是法治结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律师的正当辩护,法律天平得以扶正,冤假错案少有发生。律师职业本是崇高的和令人尊重的,但是中国社会现实中,对律师制度的理解存在偏差甚至扭曲。如公检法系统排斥打压律师,甚至把依照法律程序为犯罪嫌疑人辩护的律师等同犯罪嫌疑人,视为异己甚至赶出法庭。诚然,就个人而言,律师自尊、行业自律、尊严执法是首要的。但是社会环境真像有的律师形容的那样,当下律师仍然处于一种几乎在战战兢兢中苟且偷生的境地,这是中国法治的悲哀。律师堂堂正正在社会上立足才是法治国家的标志,摒弃人治,以法为尊,法律自然有力量、有尊严,律师尊严也就顺理成章。当前的突破口或者是纠正冤假错案以正法律尊严,方能令人诚服。

毫无疑问,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实际推进将开启中国发展史上的新纪元,这一前景是振奋人心的。面对数千年人治传统的巨大历史惯性,彻底扭转将是艰苦卓绝的过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我们必须具备足够的清醒、勇气、正气和执著,具备足够的责任感和历史担当,实现执政党制定的目标2020年依宪治国,切实赢得国人口碑。到2049年,我们能够向世界提供比较成熟的新型政治文明建设经验

在结束演讲之前,我想重温一段有关深圳特区创新的往事。31年前,深圳经济特区初建,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同志为深圳题词特事特办,新事新办,立场不变,方法全新,这句话16个字代表了当年执政党和全国人民的改革意志,体现出改革思维,蕴藏着改革智慧,震响着当年拨乱反正的时代强音。如今当依宪治国、依法治国被历史性地提升到治国方法论高度的时候,我听到了立场不变,方法全新的再次回响,见证了三十年前后执政党改革精神的一脉相承。我热切期待依宪治国的全新理念成为执政党的高度自觉,尊法守法成为中国民众的生活方式和共同信仰,带来新型政治文明的步步构建,带来一个崭新的中国,谢谢大家!

(本文为速记稿,未经本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