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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晓梧:区域协调:大国治理方略——深圳创新发展研究院智库报告厅开讲

作者:宋晓梧 来源:创新发展研究院 时间:2015-06-30
       2015年6月26日,深圳创新发展研究院举办智库报告厅首场活动,邀请中国体制改革研究会顾问宋晓梧作区域协调:大国治理方略学术报告,报告受到来自深圳不同行业与领域的专家欢迎。


宋晓梧认为,如何在一个统一国家的内部,平衡不同区域发展水平,搞好区域布局与区域协调,保障不同区域居民都享有基本的国民待遇,从而增加国家的整体凝聚力,是大国治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战略。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全党的工作重点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在这一大背景下,中国的区域发展战略发生了方向性的转变,从向内陆倾斜转为向沿海倾斜。1979年,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积极支持沿海地区率先发展的区域发展战略。六五七五两个五年计划都明确指出,要积极利用沿海地区的现有基础,充分发挥它们的特长,加速东部沿海地带的发展,并带动内地经济进一步发展。这一时期的区域战略,在通过中央投资项目布局的基础上,给政策成为重要的区域发展政策工具,主要包括:对广东、福建两省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设立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等经济特区;后来,又设立浦东新区,实行经济特区的优惠政策;在沿海地区设立上海外高桥等11个保税区等。


宋晓梧认为,沿海地区的率先发展,使我国综合实力迅速上升,缩小了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为上世纪末实现国内生产总值翻两番的战略目标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也应正视,东部地区发展速度持续20年领先于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导致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日益突出。区域差距持续扩大带来的不平衡等一系列负面影响,已经逐渐成为影响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


针对区域发展新出现的不平衡现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首次将地区之间协调发展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之一,指出要坚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经历了近30年的向内陆倾斜和其后近20年的向沿海倾斜政策之后,步入了区域协调发展的阶段。在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指导下,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相媲美,又涌现了长江中游、成渝、中原、辽中南、山东半岛、海峡西岸、哈长等一大批新的区域经济增长极。


宋晓梧认为,应清醒地认识到,在以高投资、高消耗、高污染、低劳动力成本为特征的前一阶段高速经济增长的大背景下,区域协调发展往往演变为区域的GDP竞争。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同样面临发展方式转型的深层次问题。


宋晓梧提出,要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区域协调发展的主要目标。国际经验也表明,政府建立面向全民的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和基本公共设施,是在发展过程中缩小地区居民收入差距的普遍做法。应当考虑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公共设施基本完备作为衡量区域协调发展的主要指标。教育、医疗、社保、住房等民生指标大体相当,供水、供气、供电、供暖大体平衡,铁路、公路、民航等交通设施以及现代通讯设施基本具备,就可以认为区域发展水平大致协调了。要以构建全国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基本准则、合理界定中央与地方的事权财权关系、深化阻碍区域协调发展的相关税收体制改革,在充分发挥四大板块各自优势的基础之上,开拓板块与轴带有机结合、行政区与功能类型区有机结合、国内区域与国际区域有机结合,把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作为区域协调发展的三大新支撑带,将大大丰富中国的区域发展战略,形成中国区域发展的全新格局。